? 遵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》(2015年1月1日施行)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》(2019年1月1日起施行)、《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》(2016年10月施行)、《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(GB36600-2018),以及國家生態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下發的《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技術指南》、《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》(HJ25.1-2019)、《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技術導則》(HJ25.3-2019)、《場地環境評價導則》等相關文件精神,在企業置換場地功能轉化前,需要對其土壤環境質量進行調查與評價,為土地利用功能轉型提供參考依據,更重要的是在本階段全國對土壤環境質量調查工作極為重視,為國家正在進行全面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做好數據支撐。
? 此次調查根據《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》(HJ25.1-2019)、《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測技術導則》(HJ25.2-2019)、 《土壤環境監測技術規范》(HJ/T 166-2004)、《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技術指南》(公告2017年 第72號)以及《地下水環境監測技術規范》(HJ/T164-2004),制定本項目的采樣方案。根據廠區生產工藝、現場踏勘情況以及采樣點布設技術要求等,對整個調查地塊進行點位布設。由于該調查地塊生產歷史久遠,因此采用40*40m的網格布點法和分區布點法相結合的方式,在調查地塊內布設28個土壤采樣點,編號為 S1~S28,以及4個地下水監測井,編號為GW1~GW4。同時,依據技術導則要求,在調查地塊外布設1個土壤對照點,編號為DZ1;并依據 《 土 壤 環 境 質 量 建 設 用 地 土 壤 污 染 風 險 管 控 標 準 》(GB36600-2018)的相關規定,共采集 96個土壤樣品(28 個廠區內采樣點,1 個廠區外對照點,每個采樣點采集3個樣),檢測了重金屬、揮發性有機物、半揮發性有機物和石油烴,共 46 個項目。
? 基于對廠區土壤及地下水取樣分析測試結果及其評價,根據有關的環境質量標準《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》(GB36600-2018)I類標準、《地下水質量標準》(GB/T 14848-2017)IV類標準。對調查區域土壤環境質量進行了全面的分析評價,得出如下結論:
(1)該場地土壤環境質量滿足《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》(GB36600-2018)篩選值(一類用地)指標。
(2)該場地地下水環境質量滿足《地下水質量標準》(GB/T 14848-2017)IV類標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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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公示期限:自公示之日起20個工作日。
? 公示期間,如對結果有異議,請向建設單位、調查單位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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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建設單位:武漢市硚口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
? 聯系人:宗部長
? 聯系電話:027-83426255
2、調查單位:武漢凈康源佳環保科技有限公司
? 聯系人:祝工
? 聯系電話:027-83698919